有关伶伦作律的记载,始见于《吕氏春秋》一书,今人多认为只是传说,不可相信,却是研究中国乐律避不开的话题,研究者也多加以引用。通过对伶伦作律方法的研究,发现伶伦作律采用的是一种叠加的方法,以舍少作为黄钟之宫,“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”,即以舍少律管的长度为基础,依次叠加而成十二律。
作者简介:周毓华,1974年生,湖南省邵阳市人,岳麓国学院礼乐文化研究所所长,研究先秦礼乐文化十余年。
一、伶伦作律的传说
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云: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。伶伦自大夏之西,乃之阮隃之阴,取竹于嶰溪之谷,以生空窍厚钧者,断两节间,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,吹曰舍少。次制十二筒,以之阮隃之下,听凤皇之鸣,以别十二律,其雄鸣为六,雌鸣亦六,以比黄钟之宫,适合,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。故曰黄钟之宫,律吕之本。
《吕氏春秋》是战国晚期秦国丞相吕不韦集合门客们编撰,以儒家学说为主干,以道家理论为基础,以名、法、墨、农、兵、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,熔诸子百家学说为一炉的黄老道家名著,主要记述先秦时期的风物故事,是秦道家的代表作,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。经过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,其他诸侯国的典籍荡然无存,《吕氏春秋》一书已成为研究先秦文化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,故书中内容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。
按照《吕氏春秋》的说法,伶伦是中国制作律管的第一人,伶是乐官的名称,伦是乐官的名字。伶伦受黄帝之命,来到大夏之西的阮隃之阴,取嶰溪之谷的竹子制作了十三支律管。为什么伶伦要不远千里,来到大夏之西寻找竹子?难道其它地方就没有合适的竹子吗?从文中可以得知,伶伦寻找的是一种空窍厚均的竹子,这种竹子只有在嶰溪之谷才能找到。空窍厚均是什么意思?前人多以为是孔径与管壁厚薄都均匀的意思,单从字面上理解,似乎也说得过去。按照笔者的理解,所谓空窍厚均者,是指孔径与管壁厚度均等的意思,而要寻找这种孔径与壁厚均等的竹子,即使在今天恐怕也是不容易找到的。
《汉书·律历志》中尚有记载:“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,昆仑之阴,取竹之嶰谷生,其窍厚均者,断两节间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。”也是说伶伦采用的是“窍厚均者”的竹子,这种竹子孔径与壁厚均等,与其他地方的竹子不同,所以伶伦还得长途跋涉,在昆仑山的脚下才能找到。
伶伦的出发地大夏,应该就是伶伦所在的国家。上古有夏夷之辩,黄河周边的邦国,又称诸夏,而把其它边远地区的邦国,叫做夷狄。古之昆仑山,距离黄河流域上千公里,不属于大夏版图,伶伦不辞辛劳,千里迢迢,来到极寒之地的昆仑山北麓寻找适合制作律管的竹子,困难可想而知。但最后伶伦还是成功地制作了十三支竹律管,圆满地完成了黄帝交给他的任务。
二、伶伦作律的方法
伶伦制作了十三支竹律管,其中一支长三寸九分,名字叫做舍少,把它当作黄钟之宫,其余十二支律管的长度,“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”,也就是说,都可以根据舍少律管来生成。舍少二字的含义,历来就有争议,有人认为是黄钟,也有人认为是清黄钟。认为是黄钟的,其依据来自于文中的“以为黄钟之宫”一语,认为是清黄钟的,来自于舍少一词,认为舍少就是少宫,少宫就是清黄钟,也可以称之为黄钟之宫。但对于“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”一语却无法解释,没有人知道生成的方法,成为千古悬案。
中国古文的含义,尤其是先秦的文字章句,今人多难以理解,歪曲文章本义者,大有人在,历来见怪不怪。舍少二字的含义,按照笔者的理解,也是少宫的意思。舍者,宫也,古之房、屋、宫、舍四字,意义相近,皆为房屋之意。舍少就是宫少,也就是少宫(清黄钟)。只有明白舍少律管就是清黄钟律管,才能理解其余十二律均可由舍少生成的道理。
关于伶伦作律的方法,前人做过很多的研究,有认为是三分损益法的,也有认为是其它方法的。认为是三分损益法的,对“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”一语不能作出解释,如果以三分损益法生律,长三寸九分的舍少律管是永远不能生成其余十二律管的。认为是其它方法的,虽然一致认为不是三分损益法,却也说不出是别的什么方法。双方各执一词,谁也不能说服对方。还有人认为三寸九分是九寸之笔误,或者认为三寸九分舍少律管是九寸黄钟律管的半律,这就更犯了先入为主、自以为是的毛病了。
《国语·周语》云:“王将铸无射,问律于伶州鸠。对曰:律所以立均出度也。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钟,百官轨仪。纪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,天之道也。”这段文字的意思,至今仍无人说得清楚,研究者甚众,提出的观点也是五花八门。有人认为“纪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”是一种生律方法,笔者对此亦表同感,然而是什么样的生律方法,却无人知其端倪。其实这也怪不得后人,先秦的文字本就难懂,行文又极其简单,省词略句的现象十分常见,单凭这一段文字记载,恐怕这个生律之法也就成为千古之谜了。还好古代文献相互呼应,如果把这段文字与伶伦作律的一段文字结合起来看,这两段文字关于生律之法的语句则互为补充,完整的表述了伶伦的生律方法。综合起来大致可以表述为: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为黄钟之宫,吹曰舍少。纪之以三(黄钟、蕤宾、舍少)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,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。
以笔者的理解,纪之以三,就是记下三支关键律管的长度,也就是记下黄钟、蕤宾和舍少三支律管的长度,其长度分别为八寸一分、五寸七分和三寸九分(图1)。这三支律管的长度,应该是古人“以耳齐声”而得到的结果。“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”一语中的神瞽,指的应该就是伶伦,中声指的就是蕤宾之声。
平之以六,就是把黄钟律管与蕤宾律管的长度之差平分成六个单位,把蕤宾律管与舍少律管的长度之差平分成六个单位。
成于十二,就是把前面得到的十二个单位点(舍少除外)依次排列起来,这样就可以得出自黄钟至应钟十二支律管的长度(图2)。
由图2可以发现,以舍少律管的长度为基础,长度每增加三分就可以生成一支新的律管直至蕤宾律管,以蕤宾律管的长度为基础,长度每增加四分就可以生成一支新的律管直至黄钟律管。如此一来“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”一语也就得到了很好的解释。
因为笔者发现的伶伦作律方法是 “纪之以三”并分成十二份,然后再以舍少律管的长度为基础依次叠加而成十二律,故笔者称之为“纪三叠加法”,与三分损益法迥然不同。
三、对纪三叠加法的验证
通过前面的论述,虽然可以得到十三支律管的具体长度,但是伶伦所用的是什么样的度尺以及律管的孔径是多少,还是不能确定。目前我们所知道最古老的度尺,是古文献中所说的黍尺,又称大尺,其长是100粒黍子纵排而成的长度。夏商周三代则另有小尺。明代的朱载堉在《律吕精义》中称黍尺为“夏尺”,杨荫浏先生实测“夏尺”实比图长约25.48厘米。笔者根据一支战国无射玉律推算出黍尺长度合今约25.65厘米(见拙作《玉律探秘》一文,载《文物鉴定与鉴赏》杂志2019年2月上),与杨荫浏先生的测量结果相差还不到0.2厘米。故笔者在此暂定伶伦作律的度尺就是黍尺,长度为25.65厘米,这样就得出八寸一分黄钟律管的长度合今约20.78厘米,三寸九分舍少律管的长度合今约10厘米。
有关律管孔径的记载,始见于东汉蔡邕的《月令章句》:“黄钟之管长九寸,孔径三分,围九分。其余皆稍短,唯大小无增减。”笔者在此也以三分来作为伶伦的律管孔径,并以黍尺作为度尺,则律管的孔径合今约0.77厘米。
笔者据此使用铜管制作了一支长20.78厘米、孔径0.77厘米的黄钟律管和一支长10厘米、孔径0.77厘米的舍少律管,由中国音乐学院刘勇教授吹奏,经韩宝强教授记录测音,得到黄钟律管的音高为#G4-45音分,舍少律管的音高为#G5-48音分。通过比较发现,舍少律管的音高刚好比黄钟律管的音高高了一个八度,只有3音分的音差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西汉司马迁《史记·律书第三》云:“黄钟长八寸七分一,宫。”后人以为八寸七分一乃八寸十分一之笔误,八寸十分一就是八寸一分,与伶伦所作的黄钟律管长八寸一分正好相符。
四、曾国乐律与伶伦乐律的关系
中国音乐学院的韩宝强教授对曾侯乙编钟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测音,测得黄钟音高为#G4-40音分[1],与笔者复制的黄钟律管音高相比只高了5音分,在正常的误差范围之内。由此可见曾国乐律一直秉承古制,使用的还是伶伦所作的乐律,与伶伦乐律是一脉相承的关系。从曾侯乙编钟的铭文可以得知,除了曾国的乐律,此时其它诸侯国的乐律大多已经与伶伦乐律不同了。
钟号下一2的曾侯乙编钟铭文中有:“妥宾之宫。妥宾之在楚号为坪皇,其在绅号为迟则。”妥宾即蕤宾,迟则即夷则,绅是申国。这段话的大意就是说曾国的蕤宾相当于申国的夷则,则申国的黄钟相当于曾国的倍无射(表1)。曾国的无射律管长四寸五分,则倍无射律管的长度是无射律管的二倍,其长为九寸。申国的黄钟律管与曾国的倍无射律管等长,长度也是九寸。这也应该是后世黄钟九寸的滥觞。
钟号下二3的曾侯乙编钟铭文中有:“赢孠之商,应音之宫。应音之在楚为兽钟,其在周为应音。”嬴孠在此表示倍无射,倍无射之商就是黄钟,应音在此表示倍应钟。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曾国的黄钟相当于周朝的倍应钟,则周朝的黄钟相当于曾国的大吕(表2)。曾国的黄钟在楚国叫作兽钟,而不叫作曾钟,则曾国的国名本应是兽国,叫成曾国极可能是考古者把编钟上的文字读错了。
钟号下二2的曾侯乙编钟铭文中有:“赢孠之宫。赢孠之在楚为新钟,其在齐为吕音。”赢孠的意思是赢的子孙,有赢氏之意,秦国是赢氏之国,所以赢孠很可能就是秦国的黄钟。赢孠在此表示倍无射,在楚国又叫作新钟,从字面意义来看,新钟很可能就是楚国新的黄钟。赢孠在齐国又叫作吕音,齐国是吕氏之国,因此吕音应该就是齐国的黄钟(表3)。
结合表1、表3可以知道,在曾侯乙所处的年代,九寸黄钟律管已经开始流行了。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后,即以秦国的九寸黄钟作为标准对乐律进行了统一。汉承秦制,也以黍尺九寸作为黄钟律管的长度,这也应该是蔡邕《月令章句》中“黄钟之管长九寸”之说的本源。笔者用铜管制作了一支长九寸(合今约23.085厘米)、孔径三分(合今约0.77厘米)的律管,经使用半音调谐器软件测音,此律管的音高为#F4-47音分。
五、周朝乐律与伶伦乐律的关系
《史记·律书》云:“武王伐纣,吹律听声,推孟春以至于季冬,杀气相并,而音尚宫,同声相泛。”历来律家都将“推孟春以至于季冬”解释为“自孟春至季冬的音律”,而对其余文字的解释,或牵强附会,或不予理会。
孟春,指的是夏历的正月(一月)。季冬,指的是夏历的十二月。古时是以律候气,以气定时,正月对应的是长八寸一分的律管,为伶伦时期的黄钟律管,也是后世所说的太蔟律管。十二月对应的是伶伦时期的倍应钟律管。“推孟春以至于季冬”就是把孟春的音律(黄钟)前推成为季冬的音律(倍应钟),也就是把倍应钟的音高变成了黄钟的音高,这一点在曾侯乙编钟的铭文中也可以得到印证,曾国的黄钟相当于周朝的应音(倍应钟)。如此一来周朝的黄钟就相当于曾国的大吕了,曾国的大吕律管也就是伶伦所作的大吕律管,其长为七寸七分,以一尺合今25.65厘米换算,周朝的黄钟律管长约19.75厘米。清人吴大瀓根据传世的周代玉圭,结合《周礼·考工记》的记载,推算出周朝的一尺合今约19.7厘米,与笔者推算的周朝黄钟律管长度相差只有0.05厘米。由此看来周尺(小尺)的长度就是以黄钟律管的长度来确定的。
《史记·律书》关于武王伐纣的这段文字,笔者试将其释读如下:武王伐纣,用吹律泛灰(以律候气)的方法来听闻(观察)律声,发现季冬的时候代表孟春的黄钟律管里面的灰烬泛起,季冬(夏历十二月)的律声与孟春(夏历正月)的律声相合,因而将孟春的律声前移至季冬,同样寒气森森,而律声是宫音(黄钟),把季冬的律声等同于孟春的律声,同样可以使代表孟春的黄钟律管里面的灰烬泛起。可见周朝黄钟音高的确立始于武王伐纣之时,其黄钟律管相当于伶伦时期的大吕律管,这也与“黄钟其名大吕其实”的说法吻合。
周朝的乐律与伶伦乐律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,周朝的黄钟律管音高比伶伦时期的黄钟律管高一律,其长度合黍尺七寸七分。笔者用铜管制作了一支长七寸七分(合今约19.75厘米)、孔径三分(合今约0.77厘米)的律管,经使用半音调谐器软件测音,此律管的音高为A4-40音分。
六、结语
《吕氏春秋》关于伶伦作律的记载,看似传说,不值得相信,但是伶伦所作的乐律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,并且一直流传于世,历经夏商与西周。直至战国时期的曾国,还在使用伶伦所作的乐律,曾侯乙编钟即是一个很好的证明。伶伦制作的乐律,虽然还存在不少缺陷,但是在五千年前的中国,已经是了不起的创举了,它为后世的礼乐文化奠定了基础,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也由此肇始,从此远离了蒙昧。
参考文献
[1] 韩宝强、刘一青、赵文娟.曾侯乙编钟音高再测量兼及测音工作规范问题[J].中国音乐学,1999(3):109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