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
地理啖蔗录
卷七
作者:清·袁守定  |  字数:5097  |  更新时间:2022-01-17 00:44:53

  平洋

  §高山田垅。平地曰支。支龙伏于地中。垅龙行于地上。垅龙一脉联络。易于追寻。支龙千里平夷。难以综迹。或为似支之垅。或为似垅之支。或垅止而支来。或垅来而支止。或垅变为支而复为垅。或支变为垅而复为支。

  葬书。支垅之辨。眩目惑心。

  §垅体高行穴结于麓。支体平走穴结于巅。

  葬书。支葬其巅。垅葬其麓。

  §南方多是垅形。中原多是支体。

  以上以支垅并言。以下则专言支矣。

  §如席之展。如毡之铺。如草上蛇踪。如友间线迹。如雁飞云里。如酥浮盏中。如折藕之形。如贯珠之状。隆隆隐隐。脉理难详。曲曲弯弯。栖闪靡定。

  隐隐。有中之无也。隆隆。黑中之有也。葬书。观支之法。隐隐隆隆。微妙元通。吉在其中。

  §就背面之不辨。复主从之奠稽。足将何凭。要亦有法。观祖之所起。则知其来。察水之所趋。则知其去。

  凡一方。必有一方之祖宗。观祖宗起于何地。则知其来。察水势趋于何所。则知其去。

  §水东流。则龙东走。水西流。则龙西行。水行到龙行。水止则龙止。所以高山以成风为上。平洋以得水为先。谓之水龙。盖有深义。

  昼荚图。平坡之脉。如掌窝。水聚交而不流。锁断真气。便是关门。明山宝鉴。平洋大地认水为龙。水势若回。龙亦随住。一丈之山。胜彼十丈。一尺之山。胜彼十尺。入式歌。茫茫四伴无龙虎。君欲寻龙向何处。地师只把水为凭。交流便是龙归路。玉髓经。中原平地及湖乡。行龙入地至难详。寻得龙来无穴下。茫茫阔远何相当。此名天平只看水。水达弯环是穴中。若还舍水去寻穴。望望皆平无定踪。龙穴逢水穴方止。无水拦断去不穷。诸公记此水龙诀。不与冈山一例同。撼龙经。凡到平洋莫问踪。只观水绕是真龙。

  §大抵支龙乏体。亦作垅龙而观。高低虽殊。性情则一。

  吴公口诀。眠倒星辰竖起看。却与高峰同一样。

  §略高略下定山水之情。相牵相连察脉络之迹。

  金函赋注。平洋之间。高一寸为山。低一寸为水。捉脉赋。山谷一顿一伏。平地相牵相连。

  §亦生枝脚。亦带护缠。亦开帐成形。亦过峡束气。

  平地之龙。亦开帐穿心。亦有华盖、三台、御屏、玉枕等格。其过峡处。必有银锭。束气。水过者。水中必有微高之脊。水底之士必硬。冬间。其水必温。但过峡处。要两边夹从。无夹从。则风水劫。断不成形。

  §细审随龙之水。水交即是穴场。更看从龙之砂。砂缠即是气海。或平中起突。或面前开钳。

  穴法。平地有突。气涌而生。绝胜万仞。仙眼难明。只观水势。便见真情。水如不达。穴法无凭。梁箬溪云。龙势徉徉落大坪。连天接野不分明。隆隆隐隐寻踪迹。曲曲弯弯断复生。忽然有突连三五。认取开钳是穴情。定要水来环抱穴。砂如牛角两边迎。

  §或吐徽唇。或生徽靥。侍卫亦具。仅咫尺之间。朝迎亦全。在微茫之际。穴复必须跌断。否则散漫无凭。穴前必须兜拦。否则精神不聚。散中求聚。则贴顶者常经。急中取柔。则粘檐者变道。

  平洋之地。形如仰掌。阳气舒散。必有突泡隆起。于散中求聚。所谓支葬。其巅乃常道也。惟有一等。以支为体。而得垅之性倩者。其直如掷枪。其急如饥线。术中谓之倒火硬木。此阳中含阴法。当急中取柔。避煞粘檐。刘氏所谓。直急则避球。而凑檐。是也。

  §蛮皮之上勿下穴。裁动中硬板之处。勿扦穴坐空际。

  凡平洋之穴。固难测识。然。真气所在。其地必不板死。决有动形。有动则有穴可裁也。若概是蛮皮。其气不聚。何以知穴之所在。决不可下。玉尺经。一片蛮皮将奚取证。凡山谷宜坐实向空。平洋宜坐空向实。盖实为阴。空为阳。山为阴气。喜敛。故宜靠实。徉为阳气。喜舒。故实处为死。不宜靠实。夫平洋大地。一片平铺。若无空界。则阳不交。阴为死士矣。所以平洋必以空界为活。而又谓之空龙也。遍地钳。天下州城住向空。何曾撑住后头龙。今人不合古人法。不下空龙下死龙。死龙争似室龙活。龙动之时天地阔。不信但看州县场。尽是空龙活泼泼。o附。地学。过水跳起。星头前开堂局。反是平田。名曰坐虚向实。非坐虚也。束气结咽。在水中耳。亦有横体凹脑、侧脑、没骨。真似坐虚。然。用鬼。用乐。一与山龙同法。地理源本。明初有目讲师者。有坐自朝满之说。盖谓龙落高田结挂钩。穴背则坐。转身空处。面则朝来田满处也。o按:坐空向满之说。本于杨公。目讲扦平徉穴。无不发者。持善用之。非自渠创也。开口可据。而薄如筐筐者。无成。起突为奇。而员如覆钟者。勿犯。

  平洋以开口为真。所谓平洋不开口。神仙难下手也。然。必分而有唇者。始可裁穴。若薄如筐箧。乃扫荡之散气。无所成矣。平洋。阳来贵于阴受。所谓平中得一突。为奇也。然。必隆起而有足老。始可裁穴。若员如覆钟。乃孤曜之的。煞。不可犯矣。

  §水近须有余地。不然则脚残。水远须有低堂。不然则气散。近大水者穴宜退后。不然则有荡胸之嫌。近小水者穴宜居前。不然则有暗耗之患。

  平洋虽以得水为先。然。天地之理无太过。无不及。惟贵中和。故近水者要有余气。否则割脚矣。远水者明堂要低。否则气散矣。近大水者穴宜退后。否则荡胸矣。近小水者穴宜点出。否则水不见矣。

  §所以大水近边勿迹。小水弯中可寻。

  经云。大水近边莫寻穴。下了人了绝。小水乱弯细察踪。扦着出三公。

  §他如。逆水翻腾。则结顾祖之穴。随水旋转。则成蟠龙之形。

  §直来取横。横来取直。偏中取正。正中取偏。众短取长。众长取短。众大小者老为贵。众小大者为尊。亦有顺骑之方必水交案后复。亦有倒骑之法必水旺阳中。

  如结穴之后。余气不止。滔滔向前者老。但审两边砂水夹辅有情。而生气融蓄之处。以顺骑龙法扦之。此则要余气不飞扬走窜。挽转为我作案者佳。又要案外随龙水交会。如去龙不为我作案。外水不交。乃过龙也。扦之必绝。如龙自前来。而局面反在前者。此当以倒龙法扦之。但要外阳有大水注蓄。否则财禄耗散。

  §所当权其百端。切勿胶于一格。

  相土、望气、尝水

  §夫穴之有土。犹人之有脏。既禀五行之精。亦随八卦之气。

  五气行乎地中。故土有五色。金气凝则白。木气凝则青。火气凝则赤。土气凝则黄。水气凝则黑。又五土成形。各随八卦之气。坤凝色黄柔而不粉。干凝色白刚而不燥。艮凝色青细而不轻。巽凝色黑实而不散。离凝色赤腻而不糁。兑凝色白紧而不干。震凝色青硬而不松。坎凝色白软而不濡。

  §贵鲜嫩而重实。嫌粗顽而轻松。

  土必坚实。固也。亦有满山土坚。穴土独弱。谓之天脆穴。土必鲜嫩。固也。然。嫩小技龙。山色润者。土必嫩。大龙大干皮色老者。土多粗。此又不可一概而论。o按:土贵重实。必无坚路者。始发真气所结。若重而有叟。即是水拆。无气之所也。

  §红黄为先。惟黑者则不可见。紫白为次。而青者亦不宜多。五色之中四备为吉。

  黑者为水。故不可见。青者近黑。故不宜多。葬书。阴阳冲和。五土四备。亦言黑之不可有也。o一说。色黑如漆。而有光。得数点在内。亦足以备一方之气。又。沈六圃云。满山不黑。独晕中土黑。乃造物作色迷人。留待有德。o凡欲知穴中士色。可于峡中验之。峡中土何色。则穴中亦是此土。此色。所谓:来龙不脱来龙气也。

  §色青白者有水洳之患。色焦燥者有气暴之忧。欲爽而不枯而干。若聚栗者无取。欲润而不泽而湿。若刲肉者可嫌。

  葬书。干如聚粟。湿如刲肉。水泉砂砾。皆为凶宅。赤霆经。湿如牛鼻。法即不葬。所谓天汗穴。*按:六八经注云。水火者。生气之根也。土中之暖气。火也。土中之润气。水也。精神交融。暖润相蒸。而生气出焉。故暖而不润。有火无水。则燥烈。者。煞气也。乘之。则发凶祸。润而不暖。有水无火。则早湿。早湿者。死气也。乘之。则主退败。观此。知土之所取者。在干湿得宜。水火既济。术家所谓。九之即合。散之若粉者。是也。

  §土穴精强似土非土最贵。石穴脆嫩似石非石为佳。

  石山土穴。有所谓:龙肝、凤髓、猩血、蟹膏、散玉、滴金、丝红、缕翠、柳金、黄秋、茶褐之类。及有异文。层沓如花样者。或异色鲜明。如锦绣者。皆坚实光润。似土而非土也。土山石穴。有所谓:如金、如玉、如象牙、龙脑、珊瑚、琥珀、玛瑙、阵碟、朱砂、紫粉、花钿、石膏、水晶、云母、禹余粮、石中黄、紫石英之类。及石中有琐子文、槟榔文。或点点杂出。而具五色者。皆脆嫩温润。似石而非石也。如此等类。皆生气融结而成。至贵之穴也。o沈六圃云。虽曰石穴。凿下自然有土。亦不必纯土。凡石中精黄土反是蚁窟、水坑。但要似于非石之土。掘之。一层嫩一层。则真穴也。故曰掘得动。筑得碎。得水成泥。入口有味。如此石穴。葬之定贵。若看之是石。凿之是石。手捻之是石。口尝之是石。槌之不碎。碎之不细。如此石穴。即是杀气。况锄不可施凿。不能入而曰石。巧云乎哉。又叶九升云。石中土穴俗师每道天成。抑知天地结穴乃灵气所凝。原不为葬骨而设。葬法。乃盗窃天地灵气之法也。焉有生成。如圹之石穴。若四围斩断。如墙壁者。大凶。o附。玉弹子云。亦有穴结石中。凿出无土。旺方取土。谓之并葬。

  §其土大同则万冢藏骨。其色特异则一元孕灵。

  穴土与本山土同则。万家藏骨之所。非真穴也。穴土与本山土异则。一元孕灵之区。乃真晕也。统一全书。满山皆恶土。穴中得异色之土者。甚佳。若满山土与穴中之土一样。而不变色。亦平平耳。地学。满山黄士。晕中以五色土为异。满山五色土。晕中以纯黄纯白为异。

  §开土而闻其清芳。斯为福宅。入井而觉其腥秽。自是凶藏。

  山皮之上。经曰爆雨淋其气。不可辨。惟开井之土。其气自然袭人。如有一种清香。若芝兰之与人调和。真贵穴也。若如牛泓、猪涔。臭秽难当。葬之必凶。

  §若夫望气之方。古有其说。当夏秋之月际。丑寅之时。必带月而升高。乃凝神而望远。

  春冬地气不升。必在夏未秋初。夜静月亮登高四望。凡结大地之龙。其干脊龙楼宝殿之上。及祖宗聚购峡中。停驿之处。有气自土中吐出。明曰迹之。必有大地。必于丑寅时者。天开于子。地辟于丑。正山川精气吐露之时也。或曰。雨后。及日出未出。曰落未落之际。其气皆可验。

  §假气横抹。出山之腰。真气直生。在山之顶。

  假气乃岚雾之气。出山之腰。其气横铺。或杂乱不一。真气出山之巅。上大下小。其势如伞。其色光明。如焰出。一时即没。

  §红黄带赤。穴结山间。黑白兼青。穴居水际。龙短者气短。龙长者气长。龙来十里。气高一丈。龙来百里。气高十丈。余以此推。

  §气正出者穴中藏气。侧出者穴旁落。气正出则穴在正枝正干。其上微偏左则穴在左。枝微偏右则穴在右枝。

  §富穴气必肥浊。贵穴气必清奇。

  §气之成色。成形。知地之为大。为小。

  初吐一在线结华盖。如旃冕垂旒。五色备具。似龙蟠。似云腾者。日旺气。帝王之地。毫光明灿。如虹。如月。如凤舞者。曰喜气。英俊、后妃之地。或内白外黄。前青后紫。青如牛首。赤如虎尾者。猛将之气。王侯之地。初若云烟。终如鼎沸。中青外红。如流星烛。地如蛟腾。凤翥者。福喜之气。宰相之地。赤白兼备。中吐微红。势若幢幡者。文明之气。翰林之地。赤白一丝。直冲贯曰者。忠干之气。谏臣之地。赤色一丝。如红而微带彩者。文章之气。状元之地。纯白、纯黄者。民牧之地。初吐一线。终盘宝盖。五色备具。轻清上浮。有纹不杂。如踏节。如宝塔。如摇旗。如幢幡。耀日烛星者。为异气。神仙之地。

  §类兽者出武。类禽者出文。山川之精。于此莫掩。气机之应。于此可凭。若夫尝水之方。古有其说。当天和之候。际水旺之时。

  凡阴雨、水雪。水无真味。必天气晴和。夜半之时。尝之方确。盖水旺于子。故也。

  §嗽口中之夙津。吸四方之清气。神志既定。滋味可分。

  将尝水。先以别水净口。随四时吸四方气。先吹入水。再尝入口试之。久矣滋味能辨。须是自己精神爽快。方可。若有病。及口舌酸苦。不准。

  §初饮香而再饮甜。自是萃精之地。初吸甜而再吸淡。已经发福之区。

  如初饮香。再饮甜者。必有大地。如初饮甜。再饮淡者。大地已经人葬了。气已发泄。故征于水也。

  §似苦岂有贤豪。似辣必生武贵。腥臭者铜场铁矿。咸酸者社宇神坛。

  开口似苦。岂有贤豪。含唇似辣。主出武贵。腥气在牙是为铜山铁矿。吐出咸酸及涩。是为社庙神坛。

  §他如水面衣浮。气败所兆。水上薸集。气至斯开。

  凡地气败则水面生衣。红者为红衣水。紫者为紫衣水。线者为绿衣水。障蔽水面。有穴不发。凡。凡水上生薸 亦有红、紫、绿之异。其甚者。亦同水衣。气退则蔽。气至目开。或以人事。廓清之。与自开同。亦能发福。

  §涧映黑光则顽梗不化。山流红沫则劳瘵难廖。

  凡黑水龙之恶气。西北边多有之。中原山涧亦往往而有。此方必顽恶。不可驯诲。对之作穴。永不发福。凡前砂流红沫。或本身脚下渗出红沫。名为流血水。主吐血、崩漏。长病难医。若当龙项红水迸流。必主杀伤、横死。若素无红泉。偶被凿伤。于伤痕流出红绣水。是斩龙断脉。必主横祸。急医之。犹恐弗及也。

  §高山碧流神仙之圃。平洋碧水王侯之乡。溪流白则寺观有灵。白而兼青则为生文武之佐。井水紫则公乡斯起。紫而且白则诞毓圣贤之徒。

  溪流青白。以水色言。井水紫白。以井上之浮气言。非言水色也。

  §黄气见则生盖臣。白气见则生孝子。帷井上者可据。是为祥光。在溪间者难凭。多属雾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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