辰星犯天纪十
《文曜钩》曰:“辰星犯守天纪,幸臣执权,有兵,王者有忧。”
辰星犯织女十一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犯守织女,天下有女忧,兵起,不出其年。”
辰星犯天市垣十二
石氏曰:“辰星入天市,大臣有诛。”郗萌曰:“辰星入天市中,皆为将相凶;一曰五官有忧;一曰赦;又曰辰星入若守天市,蛮夷之君戮;又曰为惊;一曰更市。”
辰星犯帝座十三
石氏曰:“辰星犯帝座,为臣谋主,有逆乱事。”《玄冥占》曰:“为臣谋主,天下乱兵大起,不出年。”
辰星犯候星十四
《海中占》曰:“辰星犯守候星,阴阳不和,五谷伤,人民大饥,有兵起。”
辰星犯宦者十五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宦者,辅臣有诛;若戮死,期不出年。”
辰星犯宗正十六
石氏曰:“辰星犯守宗正,左右群臣多死;若更政令,人主有忧。”
辰星犯宗人十七
石氏曰:“辰星犯宗人,亲族贵人有忧,若有死者;一曰人主亲宗有离绝者。”
辰星犯宗星十八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宗星,宗室之人,有分离者。”
辰星犯东西咸十九
石氏曰:“辰星犯东西咸,为臣不从令,有阴谋。”
辰星犯天江二十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入天江,大水决城郭。”陈卓曰:“暴水为害,不出其年。”巫咸曰:“犯守天江,天下有水;若入之,大水齐城郭,人民饥,去其乡。”
辰星犯建星二十一
陈卓曰:“辰星犯建星,大臣相谮。”《百十二占》曰:“辰星出建星,中国有水旱,五谷不成,人民饥,不出年。”郗萌曰:“守建星,地气泄,贵人多死;一曰臣谋其主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犯建星,岁水,人饥,有自卖者。”
辰星犯天弁二十二
甘氏曰:“辰星犯天弁,若守之,则囚徒起兵;一曰五谷不成,籴大贵,人民饥。”
辰星犯河鼓二十三
齐伯曰:“辰星犯河鼓,大将若左右将,将有诛;若守之,将有罪,以五色占之。”甘氏曰:“辰星入河鼓,大将出用兵。”
辰星犯离珠二十四
石氏曰:“辰星犯离珠,宫中有事,若有乱宫者;若宫人有罪黜者。”
辰星犯匏瓜二十五
辰星犯匏瓜三十日,狗夜嗥,鸡鸣;天下尽惊。”《圣洽符》曰:“犯守匏瓜,天下有忧,若有游兵,名果贵;一曰鱼盐贵十倍,不出其年。”
辰星犯天津二十六
《海中占》曰:“辰星犯天津,关道不通,有兵起,若关吏有忧。”郗萌曰:“守天津,兵革起。”
辰星犯螣蛇二十七
甘氏曰:“辰星守螣蛇,天子前驱凶;若奸臣有谋,前驱为害。”
辰星犯王良二十八
石氏曰:“辰星守王良,为有兵。”齐伯曰:“辰星犯守王良,天下有兵,诸侯相攻,强臣谋主,期不出年。”
辰星犯阁道二十九
石氏曰:“辰星犯阁道,绝汉者,为九州异政,各主其主,天下有兵,期二年。”
辰星犯附路三十
石氏曰:“辰星守附路,太仆有罪,若有诛;一曰马多死,道无乘者。”
辰星犯天将军三十一
郗萌曰:“辰星入天将军,兴军者吉。”石氏曰:“守天将军,为大将死,若诛。”
辰星犯大陵三十二
石氏曰:“辰星入大陵,国有大丧,大臣有诛,若戮死;人民死者大半,不出其年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入大陵、积尸,天下尽丧,死人如丘山;星众,兵起;星稀、无兵。”
辰星犯天船三十三
郗萌曰:“辰星守天船,革也。”《圣洽符》曰:“入天船或守之,兵大起,舟船用,有亡国,期不出年。”
辰星犯卷舌三十四
石氏曰:“辰星乘卷舌,天下多丧;又曰守卷舌,国有佞臣谋其君,以口舌为害,人主有忧。”
辰星犯五车三十五
石氏曰:“辰星犯五车,大旱,若有丧;一曰犯库星,兵起北方,若西方;犯仓星,谷贵;若有水。”《元命包》曰:“入五车,则水开。”(班固《天文志》曰:大水。)《海中占》曰:“兵大起,车骑行,五谷不成,天下民饥,若军绝粮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入五车中犯乘守天库,以水潦起兵。”
辰星犯天关三十六
石氏曰:“辰星行天关中,每至抑扬,当去不去,徘徊乱行,光色隆怒,见其妖祥,中国隔绝,道路不通。”《文曜钩》曰:“守天关,天下大水,津梁不通,人民饥,有自卖,期一年。”石氏曰:“行天关,为臣谋主。”郗萌曰:“辰星守天关者,皆为贵人多死。”《海中占》曰:“辰星守犯天关,道绝,天下相疑关梁之令。”
辰星犯南北河三十七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乘南河戍,若出南,皆为中国。”石氏曰:“守南河,蛮夷兵起,边戍有忧;若有旱灭,人民饥;又曰留守南戍,中方兵起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出北河戍间,若留守北戍;若居南戍间;若守两戍间;为天下有难起,道不通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守两河戍间,天下乖离。”郗萌曰:“失度守阴门、若阳门,为诸侯奸;又曰不行天门天关间,为丧。”
辰星犯五诸侯三十八
石氏曰:“辰星犯五诸侯,若守之,兵大起,将士出,诸侯有忧,若有死者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入五诸侯,伺其出之日而数之,二十日兵起发;伺始入处之率,一日军罢。”石氏曰:“守犯乘守五诸侯,诸侯兵死,期三年。”
辰星犯积水三十九
石氏曰:“辰星守积水,旱。”巫咸曰:“犯守积水,其国有水灾,水物不成,鱼盐贵,一曰以水为败,籴大贵,人民饥,期二年。”
辰星犯积薪四十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守积薪,天下大旱,五谷不登,人民饥亡。”
辰星犯水位四十一
石氏曰:“辰星犯守水位,天下以水为害,津关不通;一曰大水入城郭,浸伤人民,皆不出二年。”
辰星犯轩辕四十二
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行轩辕,中犯女主,女主失势,忧丧也。(《宋书天文志》曰:晋穆帝升平四年六月辛亥,辰星犯轩辕,五年五月,帝崩、哀帝立,褚后失势。孝武太元五年,七月丙子,辰星犯轩辕,占曰:女主当之,九月癸未,皇后王氏崩。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辛未,辰星犯轩辕大星,四年七月,太皇后李氏崩也。)列大夫有放逐者,五官不治,色悴,为忧,为疾;其所中犯乘守者,若有罪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在轩辕中,有以女子请人君者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行犯守轩辕,女主失势;一曰大人当之,若有黜者;期二年。”石氏曰:“入轩辕中犯乘守之,有逆贼;若火灾。”又曰:“犯守轩辕太民星,大流,太后宗有诛者,若有罪;中犯乘守小民星,小饥小流;皇后宗有诛者,若有罪。”
辰星犯少微四十三
石氏曰:“辰星入少微,君当求贤佐,不求贤佐,则失威夺势者矣。”又曰:“犯守少微,名士有忧,王者任用小人,忠臣被害,有死;又曰五官乱,宰相易,有兵忧矣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入,中犯乘守少微,宰相易;一曰女主忧,不出其年。”《帝览嬉》曰:“行犯左右执法,为大臣有忧。”郗萌曰:“犯左右执法,执法者诛,若有罪;又曰犯天庭,臣为乱。”
辰星犯太微四十四
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道;从太微西藩北南方星间入,到南方东方星间南出道;中西藩直坐入者,非道也。”《春秋图》曰:“辰星若以立秋后七十二日得壬子,入太微朝见,当此之时,阴气隆盛,阳气潜藏,不欲穿池,决沟渠,犯之冬雷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以壬子日顺入太微,天子所使也;不以壬子日,非天子使也。”郗萌曰:“辰星当太微门,为受制;当左执法,为受事左执法;当右执法,为受事右执法守;太微门三日以下为受制,三日以上,为兵、为贼、为乱、为饥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出东掖门,为相受命;东南出德事也。出西掖门为将受事,西南出刑事也;期以春秋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入天庭,色白润泽,为期百八十日,有赦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入太阴门西,出太阴门东,后宫破,右有大水,期百二十日。”《合诚图》曰:“辰星入华阙门,为臣弑之候也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入太微中华东西门;若左右掖门,而南出端门,必有反臣;若入西门出东,为人君不安,欲求贤佐;有入中华西门,出中华东门,为臣出令;入太阳西,出太阴东门,为天下大乱,有丧,若大水。”郗萌曰:“入太微西门,犯天庭,出端门,为大臣伐主;入西门,折出右掖门,为大臣假主之威而不从主命;入西华门,南出端门,为臣诈称诏;入太微,若入端门出东门,贵者夺势。”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入太微宫,天下有圣女子出燕代;若有大水,伤人民,期三十日。”(《天文志》曰:“孝桓永寿元年七月巳未,辰星入太微中,八十日去,出左掖门,是岁洛水溢至津门,南阳大水。)《荆州占》曰:“辰星入太微天庭,出端门,臣不臣;入太微宫,为天下大惊;一曰有兵;又曰入天庭,国不安其宫;又曰辰星见太微,天子当之。”陈卓曰:“辰星入太微,天子之宫,群臣相杀。”(《宋书天文志》曰:“晋永宁元年七月,辰星入太微,初齐王冏定京都,因留辅政,遂专权无君,是月成都王颖,河间王显,长沙王乂讨之,冏乂交战,攻焚宫关,冏兵败,夷灭乂杀其兄,上将军寔以下二十余人,大安二年成都攻长沙,于是公私饥困,百姓力屈也。)齐伯曰:“辰星入左右掖门而东出,天下有忧,若入端门而守天庭,强臣夺主位。”《黄帝占》曰:“辰星东行,入太微庭,出东门,天下有急兵;若守,将相丞相御史大臣有死者;若入端门、守庭,大祸至;入南门出东门,国大旱;若入南门逆行出西门,国大乱;逆行入东门,出西门,大国破亡;若顺入西藩而不留去;楚国凶殃。”巫咸曰:“辰星逆行,入太微天庭中,为大臣有诛,若诸侯戮死,期二年。”石氏曰:“辰星逆行于太微中,及出左右掖门者,有逆谋,天子有命将征伐之事;一曰大赦可以解其患也。”
辰星犯黄帝座四十五
石氏曰:“辰星犯黄帝座,改政易王,天下乱,存亡半。”
辰星犯四帝四十六
甘氏曰:“辰星犯乘守四帝座,天下亡;又曰臣谋主,去之一尺,事不成。”
辰星犯屏星四十七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守屏星,君臣失礼,下谋上。”
辰星犯郎位四十八
甘氏曰:“辰星犯守郎位,辅臣有谋,左右宿卫者为乱,王者宜备之。”
开元占经卷五十九
杂星占
星昼见一
甘氏曰:“星与日并出,名曰女嫁星。与日争光,武且弱,文且强,女子为主而昌。在邑为丧,野为兵。”《辨终备》曰:“星昼见,虹不藏,臣人生,海失常,主淫于色酒湎沉,慎失职,出游遨。”甘氏曰:“明星夺日光,天下有立王。”《吕氏春秋》曰:“武王胜殷,将二虏而问焉曰:‘若国有妖乎?’二虏对曰:‘国有妖,星昼见。’”甘氏曰:“星无故常昼见者,名女王,不出三年,大水浩洋,若有女王立。”京氏曰:“昼星见,人臣有奸心,上不明,臣下纵横修撰。”《孝经雌雄图》曰:“一星昼见者,君子失国,亡道;入边为虏。”《魏氏图》曰:“一星昼见者,君子失国,亡世,当败必死。”《雌雄图》曰:“二星昼见者,皇后失势,以刑死;一曰公亡刑,则失度,为羌狄所贼。又曰:有白衣间诈在宫中。”《魏氏图》曰:“三星昼见者,君有亡邦,有羌人入界,欲为天子;一曰:臣有忧,其世绝。”又曰:“参其与辰俱见,天下有兵,二邦相攻,血流。”《孝经内记》曰:“三星在日上下者,外人欲杀,奸在后宫。”又曰:“三星在左右者,臣欲杀君,与将军共为一心。”《雌雄图》曰:“三星昼见者,臣有大忧;公卿为夷狄贼所害。”又曰:“四星及五星昼见者,王侯为外界人所杀;一日君弟有死忧。”《内记》曰:“四星在日上下者,王侯欲伐,国政之忧。”《魏氏图》曰:“北斗昼见者,君死亡,绝后嗣也。”
恒星不见二
杨泉《物理论》曰:“凡无名之星,一见一不见,唯二十八宿,度数有常,故曰恒星。”《左氏传》曰:“鲁庄公七年四月辛卯夜,恒星不见。”(恒,常也,谓常见之星也。辛卯,四月五日夜,月光尚微,盖时无云,日光不以昏没也。夜中星陨如雨。如,而也。夜半乃有云,星落而且如雨,其数多也,皆记异也;日光不匿,恒星不见,云夜中者,以水漏也。)《传》曰:“恒星不见,夜明也,星陨如雨,与雨偕也。偕,俱也。”《谷梁传》曰:“常星者,在位人君之类,不见者,无君之象也。”《公羊传》曰:“恒星布列四方,助天为光明,诸侯之象。不见者,象诸侯之背叛,不佐王者奉顺法度。”《春秋纬》曰:“恒星不见,言周制绝灭,众耀陨乱。”《运斗枢》曰:“苍帝行失则列星灭。”《洛罪级》曰:“恒星不见,主严法度消。”《助佐期》曰:“列星不见,精无耀,天子失败,诸侯横暴。”董仲舒曰:“常星,二十八舍,人君之象也,众星者,万民之类也,列宿不见,象诸侯微也。”许慎曰:“众星者,庶民之象也,与列宿俱亡,中国微灭也。”郑玄曰:“恒星,谓列舍,特天子之正也;不见者,诸侯乘天子礼义法度;又,夜明象诸侯,概然将强大也。”《河图舍占篇》曰:“将失政不法,则星亡。”《尚书中侯准谶哲》曰:“煌煌之灭,(阙)失权流顿斩,恒星灭。”
星斗占三
《吕氏春秋》曰:“至乱之化,有星斗。”班固《天文志》曰:“辰星与他星相遇而斗,天下大乱。”
众星摇动四
《洪范天文星变占》曰:“汉武元光中,天星尽摇,上问侯星;对曰:星摇,民劳也。后征伐四夷,百姓劳于兵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