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、阳是易学中最基础符号,易学中所有学术都依阴、阳符号延伸展开。
阴阳具有三个特点:统一、对立和互化。阴阳是中国古代文明中对蕴藏在自然规律背后的、推动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的描述,是各种事物孕育、发展、成熟、衰退直至消亡的原动力,是奠定中华文明逻辑思维基础的核心要素。概括而言,按照易学思维理解,其所描述的是宇宙间的最基本要素及其作用。
阴、阳的“象、数、理”
阴阳的象:太阳光线照射和不照射(可见和不可见),太阳和月亮,昼夜,寒暑,天地,君臣,男女,夫妇,奇偶,动静,生死,黑白,大小,高下,长短……无穷无尽
阴阳的数:正合负(+和-),1和-1,0和1,有和无,对和错,长和短……任何具备对立属性的数字
阴阳的理:任何由“象、数”所延伸出来的道理或者哲学,认知。
《论语》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。
阳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高明也。”《说文解字义证》:“高明也,对阴言也。”
阴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暗也,水之南、山之北也”,《说文系传》曰:“山北水南,日所不及”。
《道德经》曰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”。
周敦颐的《太极图说》:“无极而太极。太极动而生阳,动极而静,静而生阴,静极复动。一动一静,互为其根。分阴分阳,两仪立焉。”
《庄子·天下》:“易以道阴阳”。
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乐由阳来者也,礼由阴作者,阴阳和而万物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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