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往认为:象数理占是《易经》的基本构成,认识不到位,象数理占是易学的基本四要素,《易经》是阐述易学的其中一本重要书籍。易学里的符号都包含象数理:
易象:由人对太阳系内五感所能认知的规律事物进行一个描述,模拟,归类,联想,推导,验证的过程。遵循的规律为:易数。
易数:由人将天体的运动周期之“易象”转换成所能认知以及方便计算的数据节点,易数必须遵循天体规律周期,包含两大类:规律数、自然数。规律数不细究小数,自然数需要细究小数,属于精神与物质的区别,规律数常用来表达节点变化,周期变化。自然数等于规律数加减无规则小数。规律数常用于人体周期计算,事物周期演练等等,自然数发展成当代的数学,以及现有学科体系。
易理:由人在单个事物的“易象”和“易数”基础之上,产生了自我的认知,将此认知用于人伦,道德,规律的表达等。易理必须建立在“象和数”的基础之上,否则就毫无根据。
易占:综合“象、数、理”的一种运用方式,多用于预测。
“象、数、理、占”之间的关系如下:
1、象和数同等重要,不分先,后认知,不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。
2、易理常用于人伦法则,主导意识形态,对指导人的生存繁衍具有重要作用,因此古人常将“理”置于先。
3、易象是无穷无尽的,其大无外,其小无内,依据人所观察的对象而定;易数则是务实求真,其结果可能只有一个或者两个;易理可以由不同认知,不同角度进行无限阐述,其准确范围依据人的境界而定,其对错争论毫无意义。
4、易占是进入易学大门的钥匙,是检验“象、数、理”掌握的程度,是“象、数、理”的一个全面综合运用。言“不用占”是需要在已经大体掌握“象数理”,并且精通的前提下。不懂“占”则并非真懂“象数理”。
5、“象数理占”都有一个前提条件:以人为对象。也就是说易学不能脱离人,这一点很重要。
6、易学中任何一个概念的阐述,都必须从“易象”、“易数”、“易理”三个角度全面论述,偏于任何一面都没有真正掌握此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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