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易学中,着重事物“阴,阳”属性的细究,在易经中:“神”为伸,为阳,为进;“鬼”为归,为阴,为退。概念务实而朴素。
因为易学有适用范围,详见“易学”章,而且易学最主要的存在依据是:人。因此易学并不妄谈“鬼神”。
1、由易学演化出的宗教,将“易象”拟人化,拟神化,进而大谈“神鬼”之说,与易学精神违背。
2、易学提倡:生生不息。并不会传授人类:原罪,赎罪,求来生等概念,此皆非易学。
3、在易占活动中,因为涉及到利益,人心有分别,此类利用“鬼神”的活动皆非易学。
4、孔子不言怪力乱神,其心日月可鉴。
5、人因为境界分别,对事物判断能力不同,易学是柄双刃剑:用于正道,便能披荆斩棘;用于邪道,便会祸害无穷。不可见事物统归于“阴”,非探索的局限性,而是防止不具备基本认知的人被恶意引导,意识形态被恶意歪曲,此类事物,抱敬畏之心,努力做好自己,言行合天道即可。妄议“鬼神”之人,皆归入别有用心的,欲谋利之人。
6、“拉虎皮,扯大旗”之人,绝大部分实则并不懂,若其日后真正能见之,万不敢胡说八道,此类人物,古代早有记载:叶公好龙之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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