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水火不相射”的历代注解:
唐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卷十七:“谓坎离射厌也,水火相通。
宋董楷《周易传义附录》卷十二:“不相射乃下文不相悖之意,不相悖乃不相害也,水火本相害之物……乃此经其不相害,而明其相应也。”
近人高亨认为“不”是衍字,训射为射箭之射,认为此指水火互相射杀对方。(《周易大传今注》卷六)。
徐志锐亦认为此指水火不相入,互不相容。(《周易大传新注》)其义相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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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“易理”乱解,因为不懂“先天”和“后天”的本质原理。传《说卦》是孔子所作,那么仅凭这句“水火不相射”,就可以看出其易学水平很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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